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9372.“祂对摩西说”表总体上关于圣言的事。这从“摩西”的代表和“祂说”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圣言,如下文所述;“祂说”包含本章接下来的话,因而是指总体上涉及圣言的事(参看9370节)。摩西代表圣言,这一点从前面关于摩西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创世记18章,以及4859e, 5922, 6723, 6752, 6771,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8601, 8760, 8787, 8805节)。此处摩西代表总体上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经上指着他说:“惟独摩西可以走近耶和华”(24:2),而且他被从云中呼召,进入云中上山(24:16, 18)。
在圣言中,有许多人代表神之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但他们当中主要的是摩西、以利亚、以利沙和施洗约翰。摩西如此代表的事实可见于刚才所提到的解释;以利亚和以利沙如此代表的事实可见于创世记18章的序言,以及2762和5247e节;施洗约翰如此代表的事实从他是那“要来的以利亚”明显看出来。人若不知道施洗约翰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就不可能知道新约中关于祂所说的一切话包含并表示什么。因此,为了揭开这个奥秘,同时也为了表明当主变形像时所看见的以利亚和摩西表示圣言,在此引用经上关于施洗约翰的记载,如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
约翰的使者走了以后,耶稣就开始讲论约翰说,你们从前出去到旷野是要看什么呢?要看风吹动的芦苇吗?你们出去到底是要看什么?要看穿细软衣服的人吗?看哪,那穿细软衣服的人是在王宫里。你们出去究竟是要看什么?先知吗?我告诉你们: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他就是经上所记的: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要在你前面预备你的道路。我实在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当中,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将要来的以利亚。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7-15; 以及路加福音7:24-28)
没有人知道当如何理解这些话,除非他知道这约翰代表圣言方面的主,还从内义知道约翰所在的“旷野”表示什么,以及“风吹动的芦苇”、“王宫里的细软衣服”表示什么,然后知道“他比先知大多了”、“凡妇人所生的当中,没有一个大过他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最后他是“以利亚”表示什么。因为没有某种更深层次的含义,这一切话听上去只是一种对比,没有什么分量。
不过,当把约翰理解为对圣言方面的主,或一个代表圣言的人时,这一一切听上去就截然不同了。“约翰所在的犹大旷野”表示当主降世的时候,圣言所在的状态,即它在“旷野”,也就是说,它所处的模糊如此如此之大,以致主根本不被承认,人们对祂的天国也是一无所知,即便众先知都预言过祂和祂的天国,说这天国必存到永远。“旷野”表示这种模糊(参看2708, 4736, 7313节)。因此,当圣言被随意解释时,它被比作“风吹动的芦苇”;因为就内义而言,“芦苇”是指最末和最低层的真理,就是诸如文字上的圣言的那种。
他们不“看穿细软衣服的人。看哪,那穿细软衣服的人是在王宫里”表示最低层或文字上的圣言在世人看来晦涩粗糙、枯燥乏味,但内义上的圣言却柔和、发光。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从“衣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衣服”是指真理(2132, 2576, 4545, 4763, 5248, 6914, 6918, 9093节);因此,天使都照着与他们同住的源于良善的真理而穿着细软、发光的衣服(5248, 5319, 5954, 9212, 9216节);这一点也可从“王宫”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王宫”是指天使所住的地方,在普遍意义上是指天堂。因为“宫(houses,即房屋或家)”凭良善而被如此称呼(2233, 2234, 3128, 3652, 3720, 4622, 4982, 7836, 7891, 7996, 7997节);“王”论及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4575, 4581, 4966, 5044, 6148节)。因此,天使凭他们从主接受真理而被称为“天国之子”、“王的儿子”,以及“王”。
“你们出去究竟是要看什么?先知吗?我告诉你们: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凡妇人所生的当中,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表示圣言比世上的任何教义都要大,比世上的任何真理都要大。因为就内义而言,“先知”表示教义(2534, 7269节),“妇人所生的”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2803, 2813, 3704, 4257节)。
“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表示内在意义上或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圣言在级别上高于外在意义上或诸如存在于世上,就是施洗约翰所教导的圣言;在天堂所感知到的圣言拥有如此大的智慧,以致它超越人类的一切理解。“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表示关于主和祂降临的预言,以及当主降世时,主及其国度的代表性事物都结束了。
他“是那将要来的以利亚”表示约翰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这一点也由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门徒问耶稣,文士为什么说,以利亚必须先来。耶稣回答说,以利亚的确先来,并要复兴万事。只是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要这样受他们的害。门徒这才明白耶稣对他们所说的,是指着施洗的约翰。(马太福音17:10-13)
“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表示圣言的确教导他们,主将要到来,但他们仍不愿正确理解这一点;而是照着支持他们自己的统治来解释它,由此消灭了它里面属于神的事物。“人子也将要这样受他们的害”表示神之真理本身的遭遇差不多也是这样。“人子”是指神之真理方面的主(参看2803, 2813, 3704节)。
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玛拉基书中关于约翰的预言:
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拉基书4:5)
此外,在马太福音,经上还以施洗约翰所穿的“衣服”和所吃的“食物”来描述最低层,或诸如世人所看到的外在形式上的圣言:
施洗的约翰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他的食物是蝗虫、野蜜(即田野的蜂蜜)。(马太福音3:1, 4)
在列王纪,经上指着以利亚所说的,差不多一样:
他是个多毛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
当论及圣言时,“衣服”或一件衣服表示圣言里最低层形式上的神之真理;“骆驼毛”表示诸如圣言中世人所看到的那种记忆真理;“皮带”表示将一切内层事物联系起来并保持在秩序中的外在纽带;“食物”表示源于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的属灵滋养;“蝗虫”表示最低层或最一般的真理;“野蜜”表示它们的愉悦。
“衣服”和“食物”的这些含义来源于来世的代表。在那里,所有人都照着源于良善的真理而穿衣,那里的食物也照着对获得知识和智慧的渴望来表现。正因如此,“衣服”或一件衣服表示真理,这从上面的引文可以看出来;而“食物”表示属灵的滋养(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576, 5579, 5915, 8562, 9003节);“腰带”表示将内层事物聚拢起来并将它们保持在自己里面的一种纽带(9341e节);“皮”表示外在之物(3540节);因此,“皮带”表示一种外在纽带;“毛”表示最低或最一般的真理(3301,5569-557节);“骆驼”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 4156节);因此,“骆驼毛”表示从圣言所获得的真正的记忆知识;“蝗虫”表示滋养最外层的真理(7643e节);“蜂蜜”表示它的愉悦(5620, 6857, 8056节)。它之所以被称为“野蜜”或“田野的蜂蜜”,是因为“田野”表示教会(2971, 3317, 3766, 7502, 7571, 9139, 9295节)。人若不知道所表示的这类事物,就绝无可能知道为何以利亚和约翰穿这样的衣服;然而,凡圣言持守正确观念的人都会想到,这些事物或这样的衣服表示这些先知所特有的某种事物。
施洗约翰因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故在谈到作为圣言本身的主时,也说自己不是以利亚,也不是先知,他不配给主解鞋带,如在约翰福音: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问约翰他是谁?他就承认,并不否认,我不是基督。他们又问他说,那么,是什么呢?你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你是那先知吗?他回答,不是。于是他们对他说,你到底是谁?他说,我就是旷野里呼喊者的声音,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于是,他们就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约翰回答,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祂在我以前,我给祂解鞋带也不配。当他看见耶稣时,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个人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先于我。(约翰福音1:1, 14, 19-30)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当约翰谈到作为神之真理本身,或圣言的主自己时,他说,他自己什么都不是;因为当光本身出现时,阴影消失了,也就是说,当形像或源头本身出现时,代表就消失了。代表只关注他们所代表的东西,即圣物和主自己,不管代表它们的这个人是谁(参看665, 1097e, 1361, 3147, 3881, 4208, 4281, 4288, 4292, 4307, 4444, 4500, 6304, 7048, 7439, 8588, 8788, 8806节)。人若不知道光一出现,代表就像阴影一样消失,就不可能知道为何约翰说,他不是以利亚,也不是先知。
由此可见当主变形像时,在荣光里显现的摩西和以利亚表示什么;那时,他们同主说话,谈论主去世在耶路撒冷将要成的事(路加福音9:29-31)。也就是说,他们表示圣言:“摩西”代表圣言的历史部分,“以利亚”代表圣言的预言部分;圣言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处处都是主,以及祂降世,离世。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里显现”,因为“荣光(或荣耀)”是指圣言的内在意义,而“云”是指它的外在意义(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 以及5922, 8427节)。
4197.“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它将永远如此,因此它的性质又一次被描述。这从“堆”、“证据”、“今日”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堆”是指良善(参看4192节);“证据”是指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如下文述;“今日”是指永恒(2838, 3998节);“起名”是指基本性质(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那良善的具体就包含在“迦累得”这个名字中;因为在古时,当某个事物取名时,这个名字就包含该事物的基本性质(340, 1946, 2643, 3422节)。由此可见“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示什么,即表示此处“拉班”所表良善与主之属世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因而主与外邦人通过良善结合的证据;因为该良善就是“拉班”现在所代表的(4189节)。属于该良善的真理就是为那结合作见证的;然而,只要他们活在世上,他们的良善就在边上,因为他们没有神性真理。尽管那些处于该良善,也就是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没有直接来自神性源头,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但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并没有被关闭,而是能被打开的那种。而且在来世,当他们接受有关信之真理和主的教导时,它就被打开。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当中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之人,尤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甚至在他们活在世上时,直接来自神性源头的良善就存在,因为他们拥有神性真理。因此,他们无需这类教导就可进入天堂,只要他们的真理不含必须先被驱散的虚假。但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基督徒则向自己关闭天堂,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关闭到它无法被打开的地步。因为他们知道真理,却否认它们,即便不在口头上,也在心里强硬反对它们。
拉班先以自己的语言将这堆称为“伊迦尔撒哈杜他”,之后以迦南的语言,这堆名为“迦累得”;而事实上,这二者意思差不多,这是为了聚在一起并由此结合的缘故。以迦南的语言说话,或说“迦南的方言”表示回应神性;因为“迦南”表示主的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1607, 3038, 3705节);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座城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央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以赛亚书19:18-20)
“见证或证据”(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因此,“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证据”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书亚记: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事奉祂,你们自己作见证吧!他们说,我们就是见证。你们现在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专心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百姓对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神,听从祂的声音。当日,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在示剑为他们立定律例典章。约书亚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耶和华圣所旁边的橡树下。约书亚对众民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所以要向你们作见证,免得你们背弃耶和华你们的神。(约书亚记 24:22-27)
“见证”在此明显表示确认,就是对约、因而对他们与耶和华结合的确认;因为“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由于若非通过良善,与耶和华或主结合是不可能的;而良善若不从真理获得其真正性质,就不可能产生结合,故可知,“见证”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此处所表良善是指与耶和华或主的结合,这种结合通过他们选定祂,要事奉祂而实现;作出确认的真理以“石头”来表示;因为“石头”表示真理(643, 1298, 3720节)。就至高意义而言,“石头”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祂因此被称作“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经上还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这二人有权柄叫天闭塞。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启示录 11:3-7, 11)
此处所提到的“两个见证人”是指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有真理在其中的良善和由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二者在人心里得到确认;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是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明显看出来。因为“一棵橄榄树”是指这种良善(参看886节);“两棵橄榄树”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本质上是对主之爱,属灵良善本质上是对邻之仁。“灯台”是指属于这两种良善的真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论述灯台时就会清楚可知。正是这些良善与真理拥有关闭或打开天堂的权柄(参看22章序言)。“从无底坑(即地狱)里上来的兽必把他们杀了”表示教会内良善与真理的荒废;“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一个新教会。
由于在古时,堆用作证据,所以后来的祭坛也用作证据,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书亚记:
流便人、迦得人说,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耶和华坛的样式,这并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流便人、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28, 34)
“坛”表示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921, 2777, 2811节)。“证明”(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
由于“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故就至高意义而言,“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主,因为主就是那作出确认的神性真理,如以赛亚书:
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赛亚书55:3,4)
启示录: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来的。(启示录1:5)
又:
这些事是那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工之初始的说的。(启示录3:14)
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要求:真理必须建立在两三个证人,而不是一个证人的证词上(民数记35:30; 申命记 17:6, 7; 19:15; 马太福音 18:16);这个要求源于以下神性律法:良善不是由一个真理,而是由许多真理来确认的。因为与其它无关的一个真理不能确认它,只有许多真理才能,因为从一个真理可以看到另一个真理。单独一个不能赋予良善任何形式,因而不会显明良善所拥有的任何基本品质,但以一个系列联系起来的许多个则能。因为正如一个音符不能产生任何旋律,更不用说完全的和谐了,一个真理同样不能成就任何事。这就是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律法来源之处,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来源于世俗的法律。然而,一个不会违背另一个,这一点也是十诫的情形,如前所述(2609节)。
“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是以一个词,即“证词”来称呼的,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two tables of the testimony)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摩西下山,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两面写的。(出埃及记32:15)
由于两块法版被放在柜里,故这柜被称为“约柜”,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必将把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 25:16, 21)
摩西又取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又:
我要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二基路伯中间的施恩座上,和你说。(出埃及记25:22)
利未记:
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 16:13).
民数记:
你要把这十二根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民数记17:4)
这柜由此也被称作“法柜”(还可参看出埃及记25:22;31:7;启示录 15:5)。
故十诫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因为它们是立约的条件,因而主与人彼此结合的条件。这种彼此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人遵守这些诫命,不仅外在形式上遵守,内在也要遵守。至于这些诫命的内在形式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609节);所以,这就是“法版”(testimony,或译证词)所表示的通过真理所确认的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正因如此,这两块石版也被称作“约版”;柜被称作“约柜”。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法版”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如申命记4:45; 6:17, 20; 以赛亚书 8:16; 列王纪下17:15; 诗篇19:7; 25:10; 78:5; 93:5; 119:2, 22, 24, 59, 79, 88, 138, 167; 122:3-4; 启示录6:9; 12:1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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